旅游类商标的注册类别需根据具体服务内容进行划分,主要涉及以下类别:
一、核心类别(第39类)
旅游观光:涵盖旅行社服务、旅行安排、景区门票等;
旅行安排:包括定制旅行线路、导游服务、包车服务;
旅行社:直接提供旅游组织服务的机构;
商品包装:旅游纪念品、景区导览手册等;
物流运输:旅游包车、行李托运等。
二、相关类别
第41类:涉及俱乐部、娱乐服务、教育培训等,如旅游培训课程、主题公园;
第43类:餐饮住宿服务,如酒店、民宿、度假村;
第44类:疗养、休闲服务,如桑拿、景观设计;
第35类:广告、商业服务,如旅游推广、展览交易会组织。
三、注册建议
优先选择核心类别:
第39类是旅游服务的基础类别,建议优先注册;
扩展关联类别:
根据业务范围补充第41、43、44类等,避免未来业务扩展受限;
注意类别选择差异:
不同分类标准(如《商标分类表》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能存在细微差异,需以官方文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多类别注册费用较高,建议根据实际覆盖范围精简类别;
若涉及境外业务,需关注《商标法》对申请人资质和协议条款的特殊要求。
综上,旅游类商标的核心注册类别为第39类,同时可根据业务延伸至其他相关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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