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旅游局的核心职能可归纳为以下五大方面,综合了政策制定、资源管理、活动组织及产业推动等要素:
一、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
文化遗产保护 负责文物、古建筑、古遗址的监管与修缮,申报非遗项目,指导传承人开展活态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普及与弘扬,建立传承机制。
二、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
资源开发与规划
规划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指导文旅产品创新,组织大型对外交流活动,推动A级景区创建。
产业融合与项目推进
促进文化、旅游与农业、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重点文旅项目,培育星级民宿集群。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
统筹图书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文化惠民工程
实施文化下乡、全民阅读等惠民活动,提升群众文化素养。
四、市场推广与对外交流
品牌建设与营销
策划“油菜花节”“非遗年货节”等特色文旅节庆,运营新媒体矩阵,对接长三角等客源地合作。
旅游形象推广
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活动,提升县域旅游知名度。
五、行业监管与执法
市场秩序维护
查处盗版、非法出版物,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规范旅游市场。
政策执行与监督
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其他延伸职能
科技与信息化: 推动智慧文旅平台建设,提升旅游服务智能化水平。 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
通过以上职能的协同推进,县文化旅游局在传承文化、推动旅游、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综合作用,成为传统与现代交融的“双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