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旅游涉及的主要法律规定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行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行程。
导游和领队不得强迫游客购物或参加付费项目,游客有权拒绝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合法权益。
若权益受损,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民法典》
合同成立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酒店在预订成功后不能随意加价或毁约。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春节放假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其他相关规定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破坏环境。
旅游景点在春节期间是否免票及具体免票时间需根据当地政策实施。
建议
提前规划:在预订酒店和行程时,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益和责任。
保留证据:在旅游过程中,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发票等,以便在遇到纠纷时能够及时维权。
了解政策:提前了解目的地的旅游政策和相关规定,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及时投诉:如遇强制购物、行程变更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及时向旅游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