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时,有一些药品是 不能携带入境的,具体包括: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这类药物包括海洛因、可卡因、大麻、LSD等麻醉精神类药物,以及镇定剂、安眠药、兴奋剂、抗抑郁剂、抗癫痫药等易被滥用的药物。这些药物在外包装和说明书上通常有明确标识,且需要医院的红处方才能配到。
易制毒药品:
某些感冒药如白加黑、泰诺、康泰克等含有较多麻黄素,麻黄碱是制作冰毒的主要原料,属于国际管制的易制毒药品。
特定中药:
一些中药材及成药如麝香、蟾酥、虎骨、犀牛角、牛黄等属于违禁品。此外,含有剧毒药物成分的中药,如三分三、川乌、马钱子、巴豆、冰凉花、草乌、莨菪子、雪上一枝蒿等,以及含砷含汞的药物,也需避免携带。
超过规定体积的液体药品:
如果药品是液体,超过一定体积(通常为100毫升)是不允许随身携带的,只能托运。
建议在出行前详细了解目的地国家的药品携带规定,并在出发前准备好相关药品,同时确保药品的包装完整、标签清晰,并携带医生的处方和医治证明(如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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