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其内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民法典》的规定。根据相关规范,旅游合同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基础信息条款
当事人信息 包括旅行社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者的姓名、年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号码。
签约信息
签约地点、日期及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行程安排条款
行程细节
- 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明确。
- 交通方式、班次及交通工具类型。
- 住宿安排(酒店名称、星级、房态)。
- 餐饮标准及费用。
时间安排
每日行程时间表,包括游览、自由活动等时段。
- 行程变更通知方式及补偿条款。
三、费用条款
费用明细
- 包含交通、住宿、餐饮等基础服务费用。
- 游览项目、另行付费活动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金额、期限及支付账户信息。
四、违约责任条款
旅行社责任
- 未按时履行合同(如交通延误、服务标准不达标)的赔偿方式。
- 因旅行社过错导致行程取消或变更的补偿标准。
旅游者责任
- 未按时支付费用、擅自变更行程的后果。
争议解决
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并明确适用法律(如《民法典》)。
五、其他必备条款
法律条款
明确《旅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
附加条款
根据双方协商约定的特殊服务内容(如导游服务、特殊饮食需求)。
六、注意事项
旅行社义务: 需向旅游者详细说明行程安排、费用及风险提示,确保信息透明。 旅游者权利
以上内容综合了《旅游法》第五十八条、《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等法律规定,确保合同条款的完整性与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