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法》及相关法律规范,包价旅游合同应当包含以下核心内容,以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信息条款
合同双方信息 包括旅行社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旅游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二、行程安排条款
行程细节
- 旅游路线、景点顺序、游览时间;
- 交通方式、班次及交通工具类型;
- 住宿安排(酒店名称、房态标准);
- 餐饮标准及用餐时间。
三、服务标准条款
核心服务
- 交通、住宿、餐饮等基础服务标准;
- 景点门票、娱乐项目等包含内容;
- 自由活动时间安排及限制。
四、费用与支付条款
费用明细
- 总费用构成(交通、住宿、餐饮等分项);
- 缴纳方式(现金、信用卡、分期等)及期限。
五、违约责任条款
旅行社责任
- 服务延误、取消的赔偿标准;
- 旅行社过错导致的额外费用承担。
旅游者责任
- 违反合同约定(如擅自变更行程)的后果;
- 不可抗力导致的责任免除。
六、纠纷解决条款
争议解决方式
- 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 适用法律及管辖法院/仲裁机构。
七、其他条款
附加条款
- 特殊需求说明(如饮食禁忌、医疗应急处理);
- 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如《旅游法》第五十八条)。
注意事项:
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
旅行社需明确标注免责条款,但不得排除合理责任;
旅游者需注意合同细节,避免因疏忽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