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2023年编导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录取规则总述
编导专业属于校考专业,由学校自行划定“专业合格线”(合格人数不超过去年实际录取人数的4倍)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前报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备案,执行学校规定。
二、具体录取方式
分省分专业录取:
云南省内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外省考生按顺序志愿投档,执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算(具体比例未明确)排序择优录取。
成绩相同处理:
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排序。
三、其他要求
需通过学校组织校考,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专业身体条件要求(如声乐类身高170cm以上等)。
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学校招生章程及历年录取规则,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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