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的绿色能源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核心领域,涵盖可再生能源开发、能源效率提升、碳捕获与循环利用等方面:
一、可再生能源开发
太阳能与风能
- 大型项目:单机容量≥20万千瓦的太阳能热发电、海上风电(≥18兆瓦)
- 分布式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光热发电
其他形式
- 地热能:地热供暖(≥100万平方米)及高效制氢(≥10万千瓦)
- 海洋能:潮汐能、波浪能发电
- 生物质能: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气化发电(秸秆/餐厨垃圾等)
二、能源效率提升
建筑与园区
- 超低能耗建筑(绿色电力占比≥80%)、低碳园区改造
工业与交通
- 虚拟电厂(聚合资源≥10万千瓦)、绿色智能船舶(节能效率提升≥10%)
- 新能源集卡、港口绿色集疏运
三、碳捕获与循环利用
CCUS技术
- 全流程规模化示范项目,实现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如合成绿色甲醇)
固废资源化
- 煤矸石、建筑垃圾处理项目,要求技术成熟且市场化运作
四、绿色电力交易与政策支持
推动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完善绿证核销机制
支持煤电耦合、核电综合利用(供热/制氢)等清洁能源使用项目
以上项目均基于国家发改委等权威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重点关注高效率、低排放及资源循环利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