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艺考音乐类项目设置如下:
一、主要考试科目
基础乐科 (必考) - 乐理:
涵盖音高、音长、节奏、乐谱符号、和弦、调式等基础知识
- 听写:测试单音、旋律音组、和声、节奏等听力能力
- 视唱:要求现场演唱五线谱或简谱,考察音准和节奏感
专业技能 (必考) - 声乐:
自选歌曲演唱,重点考察音准、节奏、音色及表现力
- 器乐:自选乐器演奏,常见乐器包括钢琴、小提琴、大提琴等,需展示技巧与表现力
二、考试形式与要求
声乐:需准备1-2首歌曲,注意风格选择(如民族、美声、流行)。- 器乐:选择1-2首不同风格曲目,需提前熟悉乐谱并准备伴奏。- 小三门(视唱+练耳):视唱部分为现场抽取乐谱,练耳部分可能包含音高、节奏听写。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评分标准:
5个科目满分100分,专业技能中声乐、器乐各占一定分数,考生需选择其中1项作为技能1,另一项为技能2。2. 复试要求:部分院校可能要求面试或专业技能展示,需注意综合素质表现。3. 乐器要求:钢琴为常见要求乐器,其他乐器需考生自备。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山东高考艺考政策及考试内容,具体以当年《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