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高考综合分计算方式因专业类别和招生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综合分计算公式
本科类 - 通用公式:
综合成绩 = 高考总分 × 50% +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750 ÷ 300 × 50%
- 分科说明:
-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文化课占比50%,专业课占比50%
-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课占比60%,专业课占比40%
-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课占比70%,专业课占比30%
专科类 - 通用公式:
综合成绩 = 高考总分 × 50% +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450 ÷ 300 × 50%
- 分科说明:
-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文化课占比50%,专业课占比50%
-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课占比60%,专业课占比40%
-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课占比70%,专业课占比30%
二、专业课成绩折算规则
表(导)演类:
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自选曲目演唱等成绩按实际评分的0.5倍计入
美术与设计类:
素描、色彩、速写等成绩按实际评分计入
书法类:
临摹、创作等成绩按实际评分的1.5倍计入
三、注意事项
分数线差异:不同省份对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有调整,如北京、内蒙古等地逐步提高文化课要求
四舍五入规则:综合分计算结果需四舍五入取整
以上信息综合自教育部考试院及各地招生考试院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