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艺术生高考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一、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由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具体公式为:
$$
\text{综合成绩} = \text{高考文化课成绩} \times 50\% + \left( \frac{\text{省级统考成绩}}{\text{省级统考满分}} \times \text{高考文化课满分} \right) \times 50\%
$$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二、分科计算规则
美术与音乐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50% + 专业分 × 7.5 × 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40% + 专业分 × 7.5 × 60%。
播音主持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80% + 专业分 × 7.5 × 20%。
摄制与编导类
综合分 = 考生总分 × 100%。
三、录取原则
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排序。- 文化课成绩以750分为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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