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云南省旅游市场需要从多方面入手,综合施策,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行业监督和社会参与的协同机制。以下是具体措施和思路:
一、规范旅游购物行为
取消旅游定点购物:
将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普通商品零售企业统一监管,取消传统旅游定点购物模式。
严查诱导消费:
禁止景区、酒店等场所通过“停车费”“茶水费”等变相安排购物,打击强制消费行为。
统一监管机制:
对旅游购物企业实行与普通商品相同的监管标准,取消等级评定认定。
二、整治旅行社经营乱象
打击不合理低价游:
严查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实行新旅游标准合同,取消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
规范合同管理:
推行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对违规旅行社进行重点监管。
强化投诉处理:
建立“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完善投诉处置机制,对投诉举报及时响应。
三、提升导游服务水平
动态监管体系:
建立全省统一的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实时监控导游行为,将评价结果与星级评定挂钩。
服务质量考核:
通过网上评价系统公开导游考核结果,形成良性竞争环境。
专项培训机制:
定期开展导游服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和合规意识。
四、强化景区与交通管理
规范景区运营:
严查景区强制消费、乱收费等问题,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联合执法机制:
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路检路查,重点整治旅行社跨区域违规行为。
安全保障措施:
推进文旅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五、完善监管体系
综合监管平台:
建立“1+3+N+1”综合监管模式,强化旅游警察、巡回法庭、工商市场监管等多支队伍协作。
属地监管责任:
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旅游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将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投诉问责机制:
对监管不力、发生重大旅游事件的地区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六、创新服务与宣传
文旅志愿服务:
开展“文艺院团进景区”“讲好五个故事”等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游客体验。
旅游产品参考成本发布:
定期发布云南旅游产品成本信息,增强市场透明度。
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旅游企业信用档案,实现“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总结
治理云南旅游需以“铁腕整治”为核心,通过取消定点购物、规范合同、强化监管、提升服务等多措并举,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同时,需坚持问题导向和标本兼治,确保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