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携带海鲜出国的规定和注意事项,需根据运输方式(航空/海运/陆运)和目的地法规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航空托运
禁止随身携带 活海鲜(如虾、螃蟹等)及未冷冻的鲜鱼、河鲜禁止随身携带登机,需办理托运手续。
包装要求
- 使用密封性强的泡沫箱或纸箱,外层包裹聚乙烯塑料袋,内层铺保鲜膜,防止渗漏。
- 禁止直接使用冰块,建议用瓶装矿泉水冷冻后替代,或使用干冰(需符合航空托运量限制)。
- 包装需承受气压变化,建议每件重量不超过20公斤。
申报与检疫
- 需提前向航空公司申报,提供原产地证、卫生证、装箱单等文件。
- 部分国家/地区需配合海关检验检疫,确保符合进口标准。
二、海运/空运国际运输
文件准备
- 原产地证、卫生证、装箱单、合同、提单等必要文件。
- 活鲜需提供鲜活出口许可证,冷冻海鲜需批文。
包装规范
- 采用中性包装(如纸箱+薄膜袋),确保密封性。
- 冰鲜产品需平铺薄冰,减少冰块使用量。
申报与清关
- 按目的地海关规定申报,配合商检和税费缴纳。
三、注意事项
目的地法规: 不同国家对海鲜进口有严格限制,需提前查询目的地海关政策。 鲜活度要求
包装重量:超出航空公司免费托运额度(通常20公斤)需额外付费。
建议根据海鲜类型、目的地及运输方式,提前联系航空公司或专业物流公司,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