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旅游市场监管需要从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执法强化和社会参与等多方面入手,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系
建立统一协调监管机制
由文化和旅游部牵头,联合工商、税务、公安等多部门及行业协会,形成权责明确、协作高效的监管体系,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能力。
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按“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原则,细化旅游、工商、公安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联合查办案件、统一受理投诉的机制,避免职能交叉和推诿扯皮。
二、强化旅游企业主体责任
规范经营行为
旅行社需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在线旅游企业要遵守公平竞争规则,景区及餐饮企业要保障游客安全与服务质量。
落实信用监管
建立旅游经营信用评价体系,对守信企业给予激励,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形成“黑名单”机制。
三、创新监管方式与技术手段
运用信息技术实现动态监管
通过信用监管信息平台,对旅行社、景区等主体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行为。
开展联合执法与专项整治
针对“黑社”“黑导”“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强化“诉转案”“行转刑”的衔接机制。
四、提升社会监督效能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建立统一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确保24小时畅通“12301”热线,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鼓励社会参与监督
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志愿者作用,通过公众举报、舆论监督形成震慑,倡导文明旅游行为。
五、完善法律法规与政策保障
严格依法监管
加大对欺客宰客、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形成威慑。
推动政策落地生根
将旅游市场监管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对履职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确保政策有效执行。
通过以上措施,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格局,才能有效提升旅游市场监管效能,保障游客权益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