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旅游发展用地需要从规划、政策、资源整合等多方面入手,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性措施。以下是具体策略:
一、完善规划体系与空间布局
建立“多规合一”规划体系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核心,统筹旅游规划与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规划,确保旅游项目与生态保护协调共进。
预留专项用地指标
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单列旅游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重点旅游项目,如5A级景区、特色民宿等。
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通过“四荒地”开发(如荒山、荒坡)、闲置农房及工矿废弃地,发展生态体验、休闲农业等业态。
二、创新土地供应机制
分类管理政策
实行用地差别化管理,对旅游项目(如文化设施、生态保护区)与普通用地采取不同审批流程。
土地指标奖励机制
农村二三产业发达地区可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鼓励地方主动腾退存量土地。
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分级预控+动态调整”机制,根据项目进展实时调整用地供应,如金华市预留20处规模化文旅用地资源。
三、强化政策支持与保障
财政与金融支持
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前期开发;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旅游项目贷款。
土地权益保障
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允许农村集体以土地入股旅游企业,拓宽土地供应渠道。
项目审批优化
建立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重大旅游项目实行“两规”融合审批,缩短用地周期。
四、规范管理与风险防控
生态空间保护
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限制旅游开发,科学评估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土地用途监管
加强对农用地转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监管,防止土地滥用和非法占用。
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旅游用地供需监测预警体系,及时调整土地供应策略,防范项目落地风险。
五、区域协同与政策配套
跨区域规划协同
推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旅游规划衔接,实现资源共享和基础设施共建。
配套政策完善
修订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旅游用地权益保障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通过以上措施,既能满足旅游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又能兼顾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