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旅游分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前置审批与资质要求
工商登记
- 完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等材料。
- 办理工商登记后,需在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提交材料并领取营业执照。
行业审批
- 若经营范围涉及特殊项目(如食品、运输等),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
- 国际旅游业务需额外申请国家旅游局批准。
二、注册材料准备
基础文件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申请书。
- 全体股东签字的投资协议、公司章程。
-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
场所与人员证明
- 固定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营业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
- 若为自然人经营,需提供暂住证、计生证等。
其他文件
- 银行验资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
- 税务登记表。
三、注册流程与时间
线上办理
- 通过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工商部门官网提交材料。
- 完成名称核准、材料审核等环节,一般需1-2周时间。
线下办理
- 携带身份证、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材料到工商局窗口办理。
- 领取营业执照后,需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四、后续事项
银行开户
- 选择银行开设分公司对公账户,用于资金结算。
刻章与证照
- 刻制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
-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独立核算分公司需额外办理银行账户和发票)。
质量保证金
- 国内旅游分公司需存入质量保证金(如10万元),并办理相关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资产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30万元,且需为实缴资本。
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经营范围。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旅游部门,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