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搜索结果,失信人能否旅游需结合其信用限制措施和旅游消费类型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失信人旅游的限制范围
禁止高端旅游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旅游、度假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尤其是需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端消费。
限制交通工具选择
除飞机外,失信被执行人还禁止乘坐高速列车D字头动车组一等座及以上、轮船二等座及以上舱位等高成本交通工具。
其他高消费行为
包括星级酒店住宿、高尔夫球场消费、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
二、特殊场景补充说明
境外旅游限制: 若失信人出境后无法购买机票等,可能无法回国。 撤销限制条件
三、例外情况
基本生活需求旅游:法律未明确禁止因基本生活需求(如探亲、就医)的旅游,但需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法院规定。
总结
失信人能否旅游需根据其是否被纳入失信名单及是否主动履行义务判断。若处于限制消费状态,需待信用修复后方可恢复旅游活动。建议失信人及时与执行法院联系,了解具体限制措施及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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