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有效防范和打击公款旅游问题,需从制度约束、监督机制和执纪问责三方面综合施策:
一、完善制度规范
严格差旅审批制度 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十三条,需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国内差旅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控制差旅人数与天数,严禁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
规范经费使用管理
加强对“三公”经费的预算、决算公开,通过刚性约束推动财政透明化。完善审计和披露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公款旅游”纳入刑事追责范围。
二、强化监督机制
创新监督手段
结合大数据监测、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实时监控差旅费报销、公车使用等异常情况。例如,通过财政、税务、商务等系统信息比对,发现可疑票据或行程。
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针对“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的隐形公款旅游,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学习培训、疗休养等活动的真实性。
三、精准查处违规行为
交叉检查与协作配合
通过“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整合监督力量,对差旅费报销台账、用车记录等进行核查。对外地违规行为,需主动与外省纪检监察机关协作。
运用技术手段辅助核查
采用凭证核对法(查验票据真实性)、信息比对法(多部门数据交叉验证)等手段,精准锁定违规线索。例如,通过分析报销时间、地点、人员关联性,发现异常模式。
严肃定性处理
对于确认的变相公款旅游行为,依据党纪国法严肃处理,既查违纪问题,又追责相关责任人,形成震慑。
四、注重教育预防
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廉政教育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公款旅游的诱因。
总结:
根治公款旅游需标本兼治,既需完善制度堵住漏洞,又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只有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才能有效遏制“隐形公款旅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