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质量监督体系在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四级监督体系:
我国已经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了一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有一定规模的队伍。
投诉处理: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例如,某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2017年上半年共接到投诉43件,受理案件37件,结案率97.3%。
执法检查: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开展检查、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先锋作用。例如,宁明县纪委监委通过监督护航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动各职能部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社会监督: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通过聘任旅游服务质量监察员,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查找旅游市场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督促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及时改进问题和不足。
综合评价体系:
旅游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价体系是确保旅游体验质量、提升旅游满意度和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
综上所述,我国旅游质量监督体系在多个层面和维度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需不断完善和优化,以适应旅游业的发展和游客的需求。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提升旅游体验,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