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在《论学问》一文中对学的目的进行了系统阐述,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观点:
一、治学目的的核心
培养判断力与实践能力 培根强调治学目的在于“能权衡轻重、审察事理”,即通过理性分析提升综合判断力,将知识应用于实际事务处理中,而非仅停留在辩论或言谈层面。
知识与经验的辩证关系
- 学问对经验具有“修剪”作用,能提升个体认知的普遍性,克服经验带来的狭隘性;
- 同时,学问需基于经验积累,通过实践检验其真理性。
二、读书为学的多重用途
基础功能
包括娱乐(修身养性)、装饰(提升辞令修养)和增长才识(扩展知识储备),为更高层次的学习奠定基础。
进阶目标
通过系统学习实现“变化气质”,即通过知识内化提升个人品格与智慧,最终服务于社会福祉。
三、方法论支撑
读法与实践结合:
主张对不同书籍采取选读、全读、勤读、精读等差异化方法,并结合会谈、写作、笔记等实践形式,以最大化学习效率。
四、对纯粹学术的批判
培根认为学问价值不在于学术本身,而在于其能否转化为改善人类生活的实际力量,强调“知识就是力量”的实践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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