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变更通常指的是 在旅游合同签署之后,旅游者或旅行社与对方进行协商,对旅游合同之条款作出调整之行为。这种变更可能涉及旅游日期、目的地、住宿、交通等具体安排的更改。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也提到,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在实际操作中,旅游变更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天气或交通原因:
如航班延误、取消或道路封闭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直系亲属身故或严重身体伤害:
被保险人因直系亲属身故或遭受严重身体伤害需住院治疗,导致需要改变预定行程。
自然灾害:
目的地发生自然灾害等承保风险,需要改变预定行程。
对于旅游变更的赔偿,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旅行变更申请书:
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具体变更内容。
相关证明材料:
如天气证明、交通延误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以证明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原旅行合同:
作为变更的依据。
支付凭证:
如已支付但未使用的酒店、机票等费用的凭证。
建议在遇到旅游变更时,及时与旅行社或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变更政策和赔偿流程,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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