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规范,旅游合同主要分为以下类型:
一、包价旅游合同
这是最常见的旅游合同类型,旅行社提前安排行程并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等综合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费用。例如跟团游、自助游套餐等。
二、单项旅游服务合同
旅游者向旅行社购买单一或多项服务(如仅订机票、酒店),自行安排其他行程。此类合同适用于部分行程需定制的情况。
三、自由行旅游合同
旅行社提供行程设计、咨询等辅助服务,但具体交通、住宿等由旅游者自主安排。该类型合同强调游客的自主性。
四、研学旅游合同
专门针对学生群体,结合教育性与旅行体验,强调课程设计、实践活动的安排。
五、老年旅游合同
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在服务标准、安全保障等方面有特别约定,如医疗应急响应、行程节奏调整等。
其他补充说明
法律调整范围
《旅游法》实施后,自由行合同已纳入包价旅游合同范畴,不再单独分类。 代办旅游合同需旅行社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包价合同。
合同核心要素
包价旅游合同需包含行程单、委托社与代理社信息等条款,旅行社对服务过错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分类综合了合同形式与内容差异,实际签订时需根据服务类型选择对应合同,并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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