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的定义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阐释,综合权威资料整理如下:
一、核心概念
旅游是指人们出于 非定居性目的(如休闲、娱乐、商务等),离开惯常环境,前往其他地方进行的 短期停留和活动。其本质是空间移动与体验过程的结合,涵盖自然风光欣赏、历史文化体验、民俗风情感受等多元内容。
二、基本特征
非定居性 旅游者不会因旅游目的而永久居留,活动具有临时性。例如,游客在酒店住宿通常不超过1年。
暂时性
旅游活动持续时间较短,通常为几天至一年,与长期居住或工作无关。
休闲性
以放松身心、享受体验为核心目的,如游览名胜、体验民俗等。
异地性
涉及不同地域的文化、自然景观等差异性体验。
三、理论定义
国际上普遍采用 艾斯特定义: 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一种现象及关系的总和
非永久性居留
主要非营利性活动(如观光、娱乐)。
四、其他维度
活动范畴:包括观光游览、户外探险、文化交流、健康医疗等。
社会意义:促进文化交流、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
统计标准:连续停留不超过1年,且主要目的非谋生。
五、与其他活动的区别
与旅行的区别:旅游是商业化的、组织化的休闲活动,而旅行更强调个性化探索(如徒步、探险)。
综上,旅游是兼具休闲性、临时性和异地体验的综合性社会现象,其定义需结合理论框架与实践特征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