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简称“文旅部”)是2018年3月在原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等机构职责整合的基础上组建的,主要负责文化和旅游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命名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整合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
原文化部和原旅游局分别负责文化资源的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但存在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的现象。文化和旅游部的组建,能够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有机协同发展,实现文化资源和旅游业的有机结合。
提高管理效率
文化旅游部的组建,有助于消除文化部门和旅游部门长期存在的“肠阻塞”,打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任督二脉”,促进有效协同,提高管理效率。
增强文化自信
组建文化和旅游部,是为了增强和彰显文化自信,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国文化影响力,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融合发展。
维护市场秩序
文化旅游部的组建,有利于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的市场秩序,解决文化部和旅游局共同负责市场秩序时出现的权责不清问题。
推动文化创新
文化旅游部的组建,能够促进文化古迹的保护,通过发展旅游业实现文化古迹的保护性开发,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综上所述,文化和旅游部的命名是为了更好地整合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增强文化自信,维护市场秩序,并推动文化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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