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虞之毁”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bù yú zhī huǐ,指 意料不到的诋毁或批评。该成语出自《孟子·离娄上》:“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其核心含义和用法如下:
一、核心含义
“不虞”:
指没有预料到、出乎意料的。
“毁”:
指诋毁、诽谤。
- 整体指在没有预期的情况下受到负面评价或攻击。
二、出处与背景
孟子通过这一表述,阐述了事物表象与本质可能存在的矛盾。例如,一个人可能因某方面突出表现获得赞誉(不虞之誉),但因过于追求完美而在其他方面被过度苛责(求全之毁)。这种现象反映了人们对事物认知的局限性,即同一事物可能同时呈现相反的评价。
三、相关成语对比
近义词:求全之毁(指因过于追求完美而招致非议)
反义词:不虞之誉(指意料之外的赞扬)
四、使用示例
1. 他在工作中因创新思维获得上司赞赏,却因忽视细节被同事批评,真是 不虞之毁。
2. 该演员因一部作品广受好评,却因私生活负面新闻陷入舆论风波,属于 不虞之毁的典型案例。
五、哲学意义
“不虞之毁”体现了辩证法中的“二律背反”思想,即同一事物可能同时具有相反属性。例如,一个人可能因勇敢表现获誉,却因冲动行为招致非议,两者均为其本质特征的不同侧面。
综上,“不虞之毁”强调对事物评价需超越表面,避免因片面认知导致误解或自我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