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支队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旅游治安管理工作
全市旅游治安态势研判
勤务执法业务指导
行政执法部门联勤联动
重大涉旅案事件处置督办
维护旅游市场治安秩序
依法查处涉及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财产安全、破坏旅游市场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工作,打击强买强卖、非法经营、欺客宰客等违法犯罪案件
接受游客报警、求助服务
指导、监督景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对景区开展秩序维护、巡逻防范等工作
宣传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方针政策
监察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监察工作
受理举报和投诉
受理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和调解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指导县(市)区旅游监察执法工作
培训县(市)区旅游业监察人员
景区安全管理和防范
强化巡逻防控,做好景区“安全员”
对边境地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巡防管控
深入景区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严格督促景区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综上所述,旅游支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旅游市场的治安秩序,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打击旅游市场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承担法律宣传、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工作。此外,边境管理支队还负责景区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确保游客在边境地区的旅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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