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办理旅游业务,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资格:
确保您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营业设施:
提供公司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以及办公地址的相关证明。
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提供经理、计调、导游人员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从业简历、导游证等。
公司章程:
提供已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章程,明确组织架构、股东权益及利润分配等内容。
出资人身份证:
提供出资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告知承诺申请书:
填写并提交告知承诺申请书,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其他相关材料:
包括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及高管资料、导游团队资质证明等。
质量保证金:
经营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缴纳不少于2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并提供缴纳证明。
旅行社责任险保单:
证明您已经为旅行社购买了责任保险。
建议您在准备这些材料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提交。如有疑问,可以致电咨询或前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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