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综合评价是一种基于多元评价标准的招生模式,旨在打破传统高考“一考定终身”的局限,通过综合多维度成绩实现精准选拔。以下是具体解析:
一、核心定义
综合评价招生将 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总分,用于择优录取。其核心在于 “两依据一参考”:以高考成绩为基准,高校测试成绩(含笔试、面试等)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参考。
二、主要特点
多元化评价体系 - 考核维度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方面,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 成绩比例通常为:高考占60%-70%(如上海科技大学为60%),高校测试占30%,学业水平考试占10%。
高校自主选拔
- 试点高校根据自身培养特色设定评价标准,如学科特长、创新能力等,选拔符合需求的学生。
三、实施范围与院校
覆盖区域: 目前仅江苏、浙江、山东、上海、广东等少数省份实施。 试点院校
四、优势与意义
打破单一评价标准:避免“唯分数”录取,为特长生提供更多机会。
促进学生发展:通过综合素质培养,帮助学生形成多元能力结构。
五、注意事项
需关注高校具体评价细则,部分院校可能对学业水平考试或校测成绩有较高要求。
报名需通过学校官方渠道,且部分院校有区域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