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的建设与发展需满足多方面要求,综合国家级和省级标准,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一、基础条件与规划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 需满足《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要求,省级及以上等级度假区需达到3-5平方公里的规划面积,且需有效落实总体规划。
功能布局合理
度假产品需涵盖住宿、娱乐、康体等多元化服务,住宿设施需满足不同客群需求(如家庭房、亲子房等占比25%以上),并配备国际品牌酒店或甲级民宿不少于3处。
二、运营管理标准
服务质量与满意度
需建立完善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游客综合满意度需达到较高水平,且近3年无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或负面舆情。
经济效益与可持续发展
- 住宿设施年平均出租率不低于50%,主要项目需保持盈利状态;
- 年游客规模宜不低于50万人天,过夜游客比例不低于20%,且需实现绿色低碳运营。
三、特色与品牌要求
文化内涵与价值观
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并通过设施设计、服务流程等传递积极文化导向。
市场影响力与品牌建设
需具备较高知名度,近3年未被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且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品牌影响力。
四、其他关键指标
生态保护要求: 需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采用环保材料与节能技术,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的平衡; 社区共建共享
以上要求共同构成旅游度假区建设的综合框架,需在规划、建设、运营各阶段协同落实,以提升整体服务品质与可持续发展能力。